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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院认真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

2015-01-12 10:53:59 倪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艾连   我来说两句

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与黄志丽(左二)等法官交流

东南网1月12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座谈会,在全省法院进一步掀起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的新热潮。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19位来自全省三级法院的领导干部、先进典型和一线法官代表等,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不同的角度畅谈了学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的体会和认识。

时代先锋、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副院长詹红荔率先发言。她说:“黄志丽同志是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杰出代表,是做好“两篇文章”、推进“三项司法”的优秀楷模,是全体法院干警学习的榜样。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要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树立司法为民的公仆意识,培养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坚守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光与热。”“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厦门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许俊强表示:“黄志丽审理的案件多是邻里纠纷,家长里短。调撤率能达到93%,服判息诉率达到99.7%,实属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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