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全国时代楷模黄志丽> 最新报道 > 正文

福建省高院认真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

2015-01-12 10:53:59 倪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艾连   我来说两句

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与黄志丽(左二)等法官交流

东南网1月12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座谈会,在全省法院进一步掀起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的新热潮。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19位来自全省三级法院的领导干部、先进典型和一线法官代表等,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不同的角度畅谈了学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的体会和认识。

时代先锋、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副院长詹红荔率先发言。她说:“黄志丽同志是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杰出代表,是做好“两篇文章”、推进“三项司法”的优秀楷模,是全体法院干警学习的榜样。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要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树立司法为民的公仆意识,培养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坚守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光与热。”“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厦门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许俊强表示:“黄志丽审理的案件多是邻里纠纷,家长里短。调撤率能达到93%,服判息诉率达到99.7%,实属难能可贵。”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座谈会

黄志丽在座谈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她说,自己只是做了一名党员法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党和人民却给予这么高的荣誉。这些荣誉属于奋战在审判岗位上的全体法官。她表示将以此为新起点,持续加强学习、持续公正司法、持续为民司法、持续廉洁司法,再接再厉,扎实履职,以新的工作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的培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中国梦、法治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认真听取与会代表发言后,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作了讲话,对全省法院学习贯彻省委《决定》精神,深入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提出要求。她指出,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的重要举措。全省法院要按照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在为黄志丽同志大力点赞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立即掀起学习热潮,学先进学精神,见思想见行动,把学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转化为牢记使命、公正司法的正能量,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福建作出新的贡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