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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法院黄志丽法官入选2014年度十大法制人物

2015-01-15 08:18:18 黄章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燕婷   我来说两句

 

基层法官黄志丽工作照片

东南网漳州1月15日讯(通讯员 彭满荣 文/图 本网记者 黄章富)近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以“梳理年度法治新闻,推动中国法治进程”为宗旨的《法制日报》十大法治新闻,十大法治人物结果揭晓,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入选十大法制人物。

黄志丽是福建省人大代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长期扎根基层审判一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2年来,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认真履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10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成为群众信赖的好法官。她创新多元调解,深入社区乡村熟悉民风民俗,用群众的语言聊法律,以法官的亲和消弭当事人的隔阂,让“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成了群众家门口的“小法院”,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0%以上,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

黄志丽还曾获得“全国模范法官”、“最美基层法官”、“最美基层干部”“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4年6月19日,黄志丽入选“全国最美基层法官”。近日,福建省委作出决定,要求在全省广泛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的活动。

法制日报给黄志丽评语这样写道:“她把群众当亲人,把奉献摆在首位,将爱心延伸到庭外,让“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成了群众家门口的“小法院”,她身体力行传播法与德,小心翼翼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在重塑道德基石中让群众认同法治精神,成为人民群众信赖、满意的基层法官。在基层法院办案10余年,黄志丽始终坚信,在法官这个神圣的岗位上,良心远比技巧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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