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脚下永远沾着泥土——记全国优秀法官黄志丽
2015-01-16 16:56: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0月6日讯(福建日报见习记者 张辉 通讯员 杨特团)9月30日,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内,黄志丽刚审理完一起民事纠纷案。 法庭内,一锤定音;法庭外,她的工作却远未结束。 “再公平的判决,也不能让每个当事人都服判息诉,还需更多耐心的释法析理,让当事人感受到公正。”在她看来,一个法官的使命在于忠于法律,然而,冰冷法条的背后,还有人情冷暖。只有同时解开当事人的“法结”与心结,才能让法治真正走进老百姓的内心。 黄志丽有自己的工作法——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析理贯穿始终。 办案不能“捣糨糊” 1995年,黄志丽进入芗城区法院,此后,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法官。十多年的基层审判实践,她交出亮丽的成绩单:自2001年开始独立办案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034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 这些数据背后,是她对司法公正的一套独到“算法”。 “我深知‘100-1=0’的道理,必须深入调查研究、探求案件根源、理清案件证据,让裁判还原客观真实。”对黄志丽而言,公正是老百姓的诉求,更是法官的归宿,“老百姓来到法院,多少带着不安和疑虑。只有公正处理好每一个案件,才能让群众信任司法。” 2011年,她接手一起遗产纠纷案——陈老汉去世后,其子陈某私自领走7万多元遗产,继母黄某将陈某告上法庭。审理中,陈某称自己支付了高额丧事费用,黄某却坚持只认正式发票,双方争执不下。 “闽南丧礼程序复杂,大部分项目缺少发票,若仅凭不足3000元的票据判定丧事费用,对被告不公平;如果单凭被告一句话就认定丧事费用达2万多,也无法让原告信服。”黄志丽认为,办案绝不能“捣糨糊”,“井越淘,水越清;事越摆,理越明”。她带着书记员,深入陈某所在村庄走访,跟村干部、村民一一核实确认陈老汉丧礼详情。 不久,她便将一份完整的丧礼项目清单放在黄某面前。“煮饭要放米,讲话要讲理。你应得的,一分钱不会少,但有些费用你不能不认啊。”最终,在陈老汉的遗像前,陈某把3万多元归还继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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