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伙同他人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牟利 1000条400元
2015-01-29 09:57:57 来源:海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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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台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2014年6月至8月间,彭某伙同他人获取个人信息共计25588条,并将所获得个人信息通过QQ等方式以1000条400元、2000条600元、3000条9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从中牟利。 台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彭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曾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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