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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老板欠薪一万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主动还钱

2015-02-03 10:34:52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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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今报2月2日讯(记者 邓炳秀)近日,外出多年的杨某突然匆忙从外地返回连城,并主动到连城县法院履行一起自己多年躲避的执行案,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还得从2009年说起,杨某是一家养猪场的老板,从2009年3月至2010年两年间聘请谢某帮其养猪,两年间共欠了谢某工资1.1万元。由于杨某拒付,2011年4月法院判决杨某须向其雇佣的谢某支付拖欠的工资1.1万元。案件审理中,杨某一再否认双方存在劳资关系,试图以此抵赖债务,尽管在确凿的证据下,杨某最终被法院判决败诉,但在面对生效判决时,杨某摆出了一贯“能赖就赖、能逃就逃”的态度,屡屡以“没钱”搪塞法院的执行。同时,颇有心计的杨某有意将自己的财产隐藏了起来,导致法院无法查实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只能被终结执行程序。

2014年10月,连城县法院依法决定将杨某的相关信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上报,通过网络进行曝光。不久,杨某发现自己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由于担心以后贷款买房会受影响,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一次性全部还清欠款及利息共计1.5万余元,只求把自己从“黑名单”中删除。

该院从去年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在“阳光执行”平台上共曝光218人次失信被执行人,目前有37人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判决。通过不断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运用,努力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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