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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正书

2015-02-14 11:55:1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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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正书中国书法字体流变盘根错节,面对庞大的书法传统及繁缛的书法理论著作,很多词语不易理清也绝非三言两语可说清。基本上,我们可以说字体发展,沿着三个主题线索:正书与行、草书。

行、草书基本上是在书写正书的时候以更简化的笔画、更快的速度书写出来的字体。如果说正书与草书是两个极端,那么行书是指介于这两种字体的书体形式。

正书在文字历史上并不是字体名称,其概念不外乎广义和狭义两类。广义正书包括篆、隶、楷三种字体,这些字体结体较为严谨、整饬,笔画之起、行、止较为明晰,与笔画连绵映带,书写较为便捷的行、草书体相对。

狭义正书单指楷书,楷书又称今隶、真书。大约成熟于汉,风行于魏晋及其后。《宣和书谱》云:“在汉建初有王次仲者,始以隶字作楷法。所谓楷法者,今之正书也。”唐张怀瓘《书断》云:“楷者,法也,式也,模也。”清周星莲《临池管见》云:“楷书者,字体端庄,用笔合法之谓也。”可见,楷有楷模之意。其结构、点画因规折矩、严谨规范,遵循着一套严格的语法规则和语音规则。

唐代以前,楷隶不分,而隶书也称真书或正书。《法书要录·晋卫夫人笔阵图》:“凡学书字,先学执笔,若真书,去笔头二寸一分;若行草书,去笔头三寸一分。”《老学庵笔记》卷十:“《书苑》云:‘小篆散而八分生,八分破而隶书出,隶书悖而行书作,行书狂而草书圣,以此知隶书乃今真书。谓误以八分为隶,自《客话》卷十六:“云:‘隶书,今之正书。’亦云:‘隶书,所作,字皆真正,亦曰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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