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崇德向善 诚信福建 > 正文

福州丽苑港式中餐厅聚餐 一桌消费7500元引质疑

2015-02-25 10:21:14  来源:海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林新榕) 昨日,福州网友“Tiffany_TODESENGLE”发帖称,她家人到金山“福州丽苑港式中餐厅”聚餐,结账时被告知总共消费了7500多元,质疑餐厅借节假日坐地起价。餐厅方面称,网帖描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网友存在故意抹黑餐厅的嫌疑。

发帖网友说,2月20日晚聚餐的是她母亲和同事,一桌加小孩两个共24人,她本人并没在那边吃。但结账时,亲友被告知总共消费了7500多元,这个价格让家人觉得贵得离谱。网帖显示,该网友家人点的一盆水煮鱼和一盆酸菜鱼,价格分别是500元;点了三斤多东星斑,光这道菜消费就达2095元。

福州丽苑港式中餐厅王经理回应称,当晚这桌客人共25人,水煮鱼和酸菜鱼每盆价格是220元左右,网帖图片中所描述的每盆500元与事实不符。该桌客人主要点的是海鲜,春节期间海鲜市场价格本来就会浮动,当天的价格肯定会比平常贵一些。点菜时店员肯定会告知顾客价格和斤两,吃海鲜人均消费两三百元本来就是平常消费水平。

王经理说,餐厅主要是做回头客生意,大过年的也不希望闹得不愉快,所以当晚经过现场协调,餐厅退还了2500元菜金,最后收取5000元左右的菜金。

福州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饭店经营属市场行为,但必须明码标价,并告知顾客。由于双方说辞存在出入,物价部门建议消费者可持相关证据,如消费小票、录音、视频等,拨打12358投诉,相关执法人员将介入调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