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 正文

公安部:全国节庆未发生重大火灾、交通事故

2015-02-26 08:57:13  来源:公安部网站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春节期间,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公安部部署要求,狠抓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广大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了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月18日至24日,全国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各项节庆活动安全顺利,未发生重大火灾、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部对做好今年春节长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视频调度会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逐一评估风险、研究管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抓好督促落实,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扎扎实实做好春节各项安保工作。节日期间,公安部领导同志全程值守、坐镇指挥,坚持每日调度全国社会面治安和道路交通、消防等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加强协调指导。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公交地铁、消防和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针对除夕夜、返乡返程高峰等重点时段和可能发生的灾害恶劣天气等情况,对各项安保措施逐一抓细抓实抓具体,广大公安民警放弃春节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坚守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一线,恪尽职守、不畏辛劳,用奉献守护万家团圆,用实际行动确保春节欢乐祥和。

各地公安机关根据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动态调整完善警力部署,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范,有效维护社会面良好治安秩序。对举办的大型活动和群众自发节庆聚集活动,逐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入场安检、客流疏导、秩序维护、周边防控及应急处突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3200多场大型活动安全顺利举行。针对旅游景区可能出现的“大客流”情况,与景区管理部门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联动机制,及时妥善做好客流疏导,全国27个5A级重点旅游景区秩序良好。各地公安机关还强化易燃易爆、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安全监管、防范宣传和巡查防控等各项燃放安全工作落实,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节日期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科学调整勤务、加强道路管控、强化应急管理、大力开展安全提示,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针对春节期间农村人员车辆剧增、出行频率高、交通冲突多、安全隐患大等情况,各地交管部门专门分出部分精力、警力转向农村、山区,加强执法、劝导检查,严防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货车违法载人。节日后半程,针对返程高峰来临,东北地区、南方部分地区、华北华东部分地区出现雨雪雾霾天气等情况,公安部立即召开视频调度会,要求各地科学组织,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和道路交通流量上升给交通带来的影响,加强指挥调度和安全提示,实时掌握情况,保障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安全畅通。

2月18日0时至24日14时,全国道路交通总体平稳有序顺畅,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大幅下降,全国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春节假期相比分别下降42.6%、49.1%,未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针对春节火灾多发的特点,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实行二级备战,三分之二警力充实到基层一线,加大对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仓库寺庙教堂、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等人流集中场所,烟花爆竹重点燃放区域,庙会、灯会和旅游大型集会等节庆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在主城区进行执勤巡逻和现场守护,在重点场所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派出力量助勤,洒水湿化、清理可燃物,及时处置险情。同时,还在广播、电视上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公益广告,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

2月18日0时至24日12时,全国发生火灾起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1.3%,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火灾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佳节提供了可靠的消防安全保障。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