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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标注繁体字就是“进口酒”?

2015-02-26 10:50:56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林诚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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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上标注的全是繁体字,就能说明是来自“原产地”的金门高粱酒?后溪某店家因为进货时只看包装上的字体,被工商部门以“销售无中文标签的所谓进口食品”立案查处。

后溪工商所在近期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在厦门北站内一家副食品店里发现一批没有简体中文标注的金门高粱酒。工商人员初步检查后认为,这些很可能是假酒,随即扣押了该批酒,并通知店主到所里配合调查。据店主称,今年7月底,他向一个开面包车上门推销的人买进了这些高粱酒。进货时,他居然没有向对方索证索票,只凭借高粱酒外包装上的繁体字,就以为是“正宗进口金门高粱”。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文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工商人员指出,同时,进口食品标签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规范汉字。也就是说,即使是从港台进口的食品,标签也不能仅使用繁体字,必须用简体中文进行标注,并且还必须注明境内代理商。该店经营所谓的进口食品,却无简体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是未经过相关部门检验的走私商品就是山寨货,其安全、质量都无法保证。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记者陈泥 通讯员陈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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