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警:六类交通行为易引发车祸
2015-03-05 09:05:41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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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截至8月24日,泉州辖区高速公路共发生简易事故(指无人受伤)2232起,一般事故80起,死亡28人,受伤106人,其中上半年简易事故1728起,一般事故66起,死亡25人,受伤87人。疲劳驾驶等六类违法行为成为今年以来高速公路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 主要诱因:六类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车辆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疲劳驾驶、超低速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路是事故中最为突出的六类违法行为,也是一般以上事故的主要诱因,今年上半年六类违法行为共引发一般以上事故54起,造成19人死亡,67人受伤,分别占一般以上事故总数的81.82%、76%、77.01%。 多发时段 2-5时、11-14时、16-19时 人在疲劳时,或许打个哈欠也会造成事故的发生。民警介绍,今年上半年伤亡事故主要集中在3个时间段,分别是2-5时、11-14时、16-19时,这些时段是驾驶员易疲劳、瞌睡的时段,人在疲劳时,反应会变迟钝,无法集中精力开车,有时打个哈欠,事故就发生了。今年在3个易疲劳时段共发生伤亡事故36起,占伤亡事故总数的54.55%,造成17人死亡。其中18时-19时发生伤亡事故10起、5人死亡、15人受伤,是上半年发生伤亡事故最多的时段。 主要形态 车辆追尾、碰撞固定物 相比以前,随着车辆总数的增长以及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的刺激,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数年年攀升,其中不乏新手驾驶员。民警分析,车辆数的增多,使得许多车辆未遵守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的规定,而新手驾驶员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撞护栏和固定物的事故也时有发生。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事故形态主要集中在车辆追尾和碰撞固定物,共发生事故53起,造成19人死亡,65人受伤,其中碰撞运动车辆29起,碰撞静止车辆11起,碰撞固定物13起,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一般以上事故总起数、总死亡人数、总受伤人数的80.30%、76%、74.71%。 易发天气 雨天转睛时 民警介绍,今年上半年,晴天发生事故32起,造成11人死亡,44人受伤;雨天发生事故21起,造成10人死亡,24人受伤;阴天发生事故13起,造成4人死亡,19人受伤。 从数据上看,阴雨天气易发、多发伤亡事故。民警介绍,其实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天气状况是雨天转晴,此时驾驶员最容易放松警惕。刚刚下完小雨,路面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积水,许多驾驶员以为天气放晴了,放松踩下油门,极易发生侧滑单方事故。 (记者李凯龙 通讯员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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