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税稽查局:上税收“黑名单”禁乘飞机高铁
2015-03-06 10:21:32 来源: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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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导报讯从去年10月起,偷逃欠税等行为被列入税收“黑名单”,要知道,上“黑名单”可就轻松不起来了,因为他要接受21部委的联合惩戒,除了禁乘高铁飞机,欠缴税款未担保还不能离境。导报记者从厦门国税稽查局了解到,今年4月30日前,该局将公布第一批“黑名单”。 继去年10月1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制度实施以后,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等21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再出18项联合惩戒措施。导报记者昨日专门请厦门国税部门相关处室进行了解读。 惩戒谁?惩戒到人 法代和财务要当心 据介绍,联合惩戒对象为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当事人。 具体来说,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惩戒对象为当事人本人;当事人为企业的,惩戒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当事人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惩戒对象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当事人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惩戒对象为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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