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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法委官员行骗 沙县小吃店主获刑1年3个月

2015-03-09 15:57:51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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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发生,沙县小吃店主。冒充省政法委官员行骗,终尝苦果。前不久,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终审判决,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廖发生有期徒刑1年3个月。

2014年1月份,廖发生春节返乡,同学乡亲互相走访,都谈到自己各自在外面的发展情况。看到大家一年来都发展得很好,廖发生开始还很自卑,但酒过三巡后,他开始胡诌,说自己被提拔为福建省政法委的处长。“这一年我遇到了一个贵人,所以我在仕途上走得很顺,像我这个年纪被提拔为处级干部的我们单位还是很少的。”酒桌上,他这样说。

同桌的小罗、小邓的丈夫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在酒桌上闷闷不乐。廖发生见状就询问开来,他自称可以通过关系将小罗、小邓的案件摆平。两人听后,一再向廖发生敬酒,并互留了电话。

第二天,小罗接到了廖发生的电话,要求叫上小邓,三人见个面。

“我已经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打了招呼,今晚我就要去和他们见面了,你们准备点钱,我要请客吃饭和送礼。”廖发生说。

“太感谢廖哥了,我们先拿五千元给你吧,事成之后还有重谢。”小罗说。

就这样,几天时间里,廖发生前后骗取了小罗现金13000元、新华都购物卡若干张;骗取小邓现金3000元以及两名被害人共同购买的中华、利群香烟、沙县板鸭、泸州老窖特曲白酒等物若干。合计骗取罗、邓两人人民币共计25670元。

2014年1月29日,小罗在觉察事情有异,于是报警,廖发生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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