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建立四项制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2015-03-24 08:45:55 来源:漳州市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为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漳州市创新思维,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把各部门、县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联络员会议制度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协商解决办法。 二是建立工作情况季报制度。市直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区安监部门每季度定期报送本部门、本地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到市政府安委办。市安委办及时督促、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三是建立安委办与党委部门联系沟通制度。每季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等相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年终报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 四是健全完善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制度。结合漳州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和年终考核制度,细化督查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对县区政府及市直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目标责任情况等的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对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点评通报。(漳州市安监局 郭碧桃)
|
相关阅读:
- [ 03-24]漳州市安监局林立辉局长到云霄调研安全生产
- [ 03-11]漳州市安监局出台2015年工作重点
- [ 11-19]漳州市安监局林立辉局长到云霄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 [ 11-18]漳州市安监局林立辉局长到云霄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 [ 11-04]漳州市安监局对县市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进行考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