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亲自起草的《告台湾同胞书》。《告台湾同胞书》以国防部长彭德怀的名义发表,并通过福建前线广播电台对外广播。《告台湾同胞书》指出:“台、澎、金、马是中国领土,这一点你们是同意的,见之于你们领导人的文告,确实不是美国人的领土。台、澎、金、马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是另一个国家。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没有两个中国。这一点,也是你们同意的,见之于你们领导人的文告。”《告台湾同胞书》还宣布暂以7天为限,停止炮击,建议举行谈判,实行和平解决。 10月13日,炮击金门暂停7天的时限已满。毛泽东又起草了以国防部长彭德怀名义发布的对福建前线人民解放军的命令。命令指出:“金门炮击,从本日起,再停两星期,借以观察敌方动态,并使金门军民同胞得到充分补给,包括粮食和军事装备在内,以利他们固守。”命令重申不准美国军舰护航的原则:“金门海域,美国人不得护航。如有护航,立即开炮。” 10月25日,毛泽东又起草了一份《再告台湾同胞书》,并宣布了“逢双日不打金门的飞机场、料罗湾的码头、海滩和船只”的“四不打”政策,以保证岛上军民的供应,但仍以无美军护航为前提。 10月31日,毛泽东致信周恩来、陈毅、黄克诚,提出:“应将逢双日不打的地方加以推广,就是说逢双日一律不打炮,使蒋军可以出来活动,晒晒太阳,以利持久。只在单日略为打一点炮。”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中央军委决定:今后双日对任何目标一律不打炮,以利其长期固守;逢单日可略为打一点炮,炮弹一般不超过200发。炮击金门的双日“四不打”发展为“双日不打单日打”。 11月3日,中央军委决定对金门再次炮击。炮击前,毛泽东为福建前线部队起草了广播稿,向金门同胞作了广播预告。广播稿告诉金门同胞:“明日,十一月三日,是个单日,你们千万不要出来。注意,注意!”福建前线炮兵部队遵照毛泽东和中央军委指示,于11月3日、5日、7日对金门实施了炮击。 1959年1月3日,大金门岛上的国民党军炮兵突然炮击大陆沿海村庄,造成31名儿童死亡,17人受伤。为了惩罚国民党军少数作恶分子,毛泽东和中央军委决定于1月7日对金门国民党军炮兵阵地实施大规模打击。 1月9日,毛泽东和中央军委指示福建前线部队“今后逢单日不一定都打炮”。从此,炮击金门作战转到零星炮击,不封不锁,让其固守的状态。 1961年12月中旬,毛泽东和中央军委为保持台湾海峡的稳定,命令福建前线部队不主动打击金门国民党军。至此,炮击金门作战结束。 炮击金门作战,充分显示了毛泽东把握军事斗争主动权的高超指挥艺术和灵活的策略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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