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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情侣或夫妻 一女周旋三男间   涉及骗婚诈骗罪被判四年刑

2015-04-22 15:33:37  来源:  责任编辑:郑思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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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情侣或夫妻 一女周旋三男间

涉及骗婚诈骗罪被判四年刑

长得并非闭月羞花,也非高文凭,然而年约三十的女子林某娥在三个男人间长袖善舞,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将男子骗得团团转,直到她与第三个男人登记结婚生子,“男友”和“老公”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骗了。

昨日,记者从德化县检察院获悉,由该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娥诈骗一案,已有了一审结果,德化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娥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

出品人: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刘炳坤

交第一个男友: 车上邂逅 自荐要做女友

易某忠与林某娥的认识,是一场邂逅。

2011年11月间,德化男子易某忠乘坐福州至德化的客车,售票员就是林某娥。看到易某忠沉默寡言,林某娥主动搭讪,但她自称林兰兰。聊着聊着,易某忠透露自己还没结婚,属于大龄青年。“我也没结婚。”林兰兰自我推销,“要不我做你的女友吧。”

下车前,易某忠和林兰兰彼此留了联系方式,过后两人继续交往,感情迅速升温,过了一个月左右,林兰兰就答应,2012年5月1日,两人把婚结了。

2011年12月间,林兰兰说要办一张30万元额度的信用卡,需要1万元办卡费。易某忠毫不犹豫,给了她1万元。2012年4月间,林兰兰说,父亲给她陪嫁了套德化县城的房子,但还差4万元装修费用,希望男友能支持。其实,易某忠自己也没多少钱,他只筹了1万元给她。

眼看5月1日结婚的日子马上到了,可林兰兰不见了,这个婚自然结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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