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百万买奔驰竟是翻新车追踪 交易发票被指造假
2015-05-15 11:13:09 来源:闽南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同一代码和票号的发票 2012年曾在山东开出 那么,洪先生购车后取得的这张发票,到底是真是假? 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涉税查询平台,发票流向查询分为“2013年10月份之前发票发售信息查询”、“2013年10月份之后发票发售信息查询”。 洪先生的发票开具时间是2014年5月15日,记者通过“2013年10月份之后发票发售信息查询”,却查不到记录;然而,在“2013年10月份之前发票发售信息查询”,却显示了领购纳税人名称——“济南明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济南明盛通过内部查证发现,2012年公司确实领取使用过这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发票。济南明盛找出发票代码为137011225306、发票号码为00036416的发票抵扣联,发票上的开票日期为2012年9月22日,发票金额为14万元整,销售的是一部马自达汽车,并非奔驰车。 对比洪先生所持有的奔驰车销售发票,两张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纳税人识别码等自带内容完全一致,但填写内容则完全不同。 在赵先生看来,合理的解释是,洪先生所持的发票为假发票,有人拿了他们的发票做蓝本,改掉了其中的内容,自行制作出这张假发票。 【牵出谜团】 这辆奔驰车的发票哪来的? 如果这辆奔驰车的发票是假的,那它是从哪来的? 在发给泉州之星的采访函中,记者询问:根据调查,被指的李姓和雷姓员工牵扯在此次事件中,这些都是泉州之星的员工? 泉州之星方面昨晚发来的采访回复文书写道:我们也是根据媒体披露,事后才了解到泉州之星有两位员工牵扯此事件。此前,泉州之星方面从未披露有员工涉事。对于不符合流程规定的行为,泉州之星是零容忍态度。 昨晚,记者辗转联系到当初从阿东手中买车的雷某某和被指售卖此车的李某某。雷某某在记者的电话采访中称,车是自己个人买的,也是个人卖的,但是发票不是他提供。李某某则在电话中婉拒了采访。 (海都记者 李秋云 杨江参 李昌乾 黄谨 文/图)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