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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抗战史实回顾:9·18后厦大学生北上抗日

2015-05-21 17:41:30 海西 来源:江声报  责任编辑:郑思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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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卜仁,厦门文史专家,福建省文史研究员,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兼职教授,市政协文史学宣委特邀研究员。

“轰隆隆!”在一声撕心裂肺的巨响过后,历史的车轮随着沈阳柳条湖南满铁路的断裂,开始往截然不同的方向驶去。“9·18事变”爆发了,大家知道的是日本关东军在东三省惨绝人寰的行径;不知道的却是在千里之外的厦门,“2万民众誓为后盾”的共同抗日精神。

83年前的今天,“9·18事变”爆发。83年后,在这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里,晨报委托厦门资深文史专家洪卜仁,重找83年前“9·18事变”爆发时的厦门老报纸,通过其中登载的社会团体、商界、教育界人士共同抗日的真实故事,为你全景回眸那段不能被忘却的历史。

社会团体成立抗日义勇队

“宣传队所到之处,听者莫不为之愤慨激昂”

1931年,“9·18事变”的消息传到厦门,厦门人民同仇敌忾、奋起开展抗日活动。当时的厦门本地报纸《江声报》9月26日以“如真“世无公理” 绝不瓦全这强横世界”为题发表文章号召厦门人民要用实际行动来反抗日本的侵略。

全市人民自发组织抗日小团体,形成援助东北义勇军抗日的团体“厦门反日会”,厦门反日会承担了组织民众抵制日货、惩治奸商、组织义勇军等等工作。后改名“厦门抗日救国会”。

据当时的厦门本地报纸《江声报》1931年9月20日的报道,“9·18事变”爆发后第二天,“厦门反日会”即召开会议,通报各省县反日会加紧工作,20日由到会委员临时组织了反日会宣传队出发宣传抗日精神。

宣传队到了当时厦门最主要的街道和各大影院、戏院演讲,如大同路、海后路、思明南路、百宜戏院、龙山戏院等。据《江声报》报道,宣传队所到之处,“听者莫不为之愤慨激昂”。

9月22日的《江声报》载文:“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鹭岛2万民众誓为后盾,与日帝国主义作殊死战之准备。”在群情激昂的气氛下,厦门反日会登高一呼,于9月25日在厦门召开反日宣传大会,由市教育局拟定反日宣传周活动,各大中小学遵照执行,并提议组建反日义勇军,参加军事训练,出发前往东北,协助东北义勇军抗日。

不出一周时间,由反日会宣传队提议,建筑总工会、城内保消防队等呈请政府登记的抗日义勇队于9月28日成立。成立当天即有50多位市民到建筑工会(今厦禾路)的大礼堂登记报名参加,据当时报道,这些市民经过军事化训练后,就将适时奔赴东北参加抗日活动。

商界抵制日货及日办报纸

“如有奸商偷运日货,由监察队查明,与众共弃”

光有社会团体的力量是不够的,厦门反日会立即联合商界人士一起抵制日货。根据当时报纸的报道,“9·18事变”后,厦门抵制日货的情况,已形成相当规模的组织和一定的纪律,甚至还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如有违反的商人,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江声报》9月20日报道,厦门反日会提出了抵制日货的《处理贩卖日货及由日轮配运货件条例》,其中记者整理出4条具体措施,惩罚之严格,规定之细致,足见当时抵制日货的高涨情绪:

1.对于厦门商人直接贩卖日货的,将全货扣留充公,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当的罚金,或游街示众;

2.偷运日货被发现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当罚金或名誉上的处分,将奸商名字公布,与众共弃;

3.向日商购买商品的,无论数量多少,全部充公,予以罚款,并游街示众;

4.以日货假冒国货贩卖的,日货充公外,还要问责其主要负责人,游街示众。

“枪打出头鸟”,商轮“丰裕号”就成为了这只“出头鸟”,措施刚提出几日,“丰裕号”包庇外人贩卖日本人的货,就被厦门反日会发现了,当时报纸报道了这件事,厦门反日会念初犯,从轻处罚50元。

不仅是商品,连日本人办的报纸《全闽新日报》也在抵制之列。反日会呼吁政府禁刊该报广告,民众不要传阅这份报纸,一起抵制虚假谄媚报道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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