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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牌照6月出炉 防控信息泄露成难题

2015-05-22 09:45:39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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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忧 严防个人信息泄露

一位民营征信内部人士告诉京华时报记者,此前央行给8家民营征信机构6个月准备期,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管在实地考察中,发现机构在内控制度和系统后台的信息安全、个人隐私的保护机制上存在一些问题,而这方面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以说是在一个“灰色地带”,如果稍加疏忽,就有可能碰到红线。

据了解,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中,尚无专门而详尽的社会信用和隐私保护的法律,仅有《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但对泄露公民信息要承担何种责任,也没有具体规定。

“如果个人信息被泄露,或将造成严重后果。轻则个人信息被盗卖,接收到各种骚扰电话,严重的话甚至可能导致存款失窃等等。目前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中的银行们未经授权获取个人信息的情况,不排除其他企业使用客户个人信息也是触犯个人隐私权”。一位征信业人士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

他建议,民间个人征信系统建立时,应该确认当事人是否给予授权分享个人信息,其次企业应该遵守职业精神,依法保护客户信息。最后,当事人必须知道企业使用了个人哪部分信息,企业应该履行告知义务。

此外,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桀禹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公民依法对自己的个人信用信息享有隐私权,包括支配权、控制权、不受侵犯权以及利用权。我国刑法修正案专门设定了条款。其中明确规定,国家机关,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虽然征信立法不健全,但是中国司法对于人信息保护趋于严格。

京华时报记者 牛颖惠 马文婷 余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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