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法治”离不开“三严三实”
2015-06-01 09:04:20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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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在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了以“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论述,成为了指导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指针。联系到今年安全生产月“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笔者认为:“三严三实”对于依法依规抓好安全生产同样适用。 首先,对应谋事要实,在安全上要严以修身。安全是天字号工程,作为领导干部,不严以修身,在安全管理上就会敷衍塞责、缺少担当,作为普通职工,不严以修身,就会放任不规范操作、缺少学习进取精神,而安全法治的核心就是通过严格的制度要求杜绝不规范操作,进而达到安全上“谋事要实”的要求,所以,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职工,都要严以修身,尽职履责。 其次,对应创业要实,在安全上要严以用权。安全是创业之基,没有安全,任何创业方面的举措都会黯淡无光。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守土有责,善用手中的权利,将权利与干事创业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创业用权,围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用权,只有这样,才能让创业接地气,安全有保障,避免创业过程中的浮躁,安全生产上的意气用事。 第三,对应做人要实,要严于律己。但凡安全生产上出事故,多为人的主观松懈、麻痹造成,这就要求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工人,都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按照各自的职责,通过严于律己,实现实在做人,进而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得实实在在。 前段时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专门下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再次凸显了“法治”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虽然这一要求的责任主体主要是领导干部,但作为普通职工绝不能袖手旁观。安全没有甩手派,只有职责不同,只有上下同心,用“三严三实”的要求消除自身存在的短板,才能拧紧“法治”这根绳,实现安全目标,保障安全生产。 (胡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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