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分级督查推动“四项责任”落实
2015-06-12 09:09:16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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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义乌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项主要事故指标连续六年持续下降。成绩的取得并非偶然,得益于一套符合义乌城市发展的安全监管模式。多年来,义乌市安监局在严密监管的基础上,积极创新,逐步建立起市级领导、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行政村居四级督查制度,以最严格的督查要求传导安全压力,推动全市上下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有效落实领导监督责任、直接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抽查式督查,落实领导监督责任 “市委书记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督查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市长率队对春运、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一行实地检查生产车间、仓库”、“市政协主席检查企业消防安全”……几乎每个月都能在义乌电视台的新闻节目里看到类似消息。新闻的背后,正是该市领导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日”制度,即市级领导在每月19日、节假日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分组带队到联系镇街的督查责任区块和分管行业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随机抽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此外,市安委办还建立了月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考评制度。根据时令特点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市安委办年初安排12个月的重点督查考评内容,每月中下旬联合市安全生产指挥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入乡镇、街道开展督查考评,督查考评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依据。 专项性督查,落实直接监管责任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三个必须”原则——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指的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安全生产“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格局。 义乌市教育培训机构众多,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为保障学校和师生安全,教育局建立“权责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分级管理”的安全监管网络,由各层级监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强化安全管理,注重检查实效,做到督查不搞形式、检查不走过场。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的“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中,教育局坚持局班子成员根据所联系的镇街每两周至少督查一次,局分管领导每周督查一次,校园安全管理科和教育监察大队随机抽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利用周末时间开展检查。期间,对521家单位近2000项涉消防等大大小小安全隐患全面通报、曝光并逐项落实整改。公安、住建等部门也根据“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按照措施、资金、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针对式督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去年底,该市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14个镇街全部由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班子领导主管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改变了政府末位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现象,同时坚持三个“每月至少一次“做好督查检查工作,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三个“每月至少一次”指的是夜查每月至少一次,突击检查辖区内的“三合一”情况,清理整顿违规住人现象;暗访每月至少一次,由班子成员带队,督查组从镇街纪委、安监、片区等抽调人员组成,除督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外,还包括网格干部工作员的安全监管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每月至少一次,主要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通报督查结果,布置有关工作。 日常性督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义乌市自去年10月开始推行“网格综合管理、全员全科服务”工作,就是把全市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组建相应的服务管理团队,面对面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确保各项政策尽快落地、尽快见效。 网格化监管模式实行后,安全生产等常规性工作纳入到网格化管理中。全市被划分成1084个网络,配备网格长923人,网格员1295人,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网格长、网格员负责对各自网格区块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并对每个监管企业建立档案,把日常安全检查情况记入在案,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安全条件差和已停产整顿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此类企业及时整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与此同时,部分镇街还建立了安全生产服务队,协助督查安全生产开展情况,抽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情况。各片区的安全生产服务队适时组织交叉检查,避免漏查、隐瞒等情况的发生。 (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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