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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要加强“新常态化隐患”管理

2015-07-01 09:06:22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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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聚焦是隐患排查治理,那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何实现新常态化,就必须科学构建企业隐患管理体系、规范推进隐患管理工作、落实执行隐患排查工作频次、把握隐患治理工作要求等新常态化隐患管理工作,这样才能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并能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科学构建新常态化隐患管理体系

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从新常态化角度建立完善企业隐患管理体系建设,才能满足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新要求。那么这样建立完善新常态化隐患管理体系建设呢?笔者认为:可按纵横排查渠道构建隐患管理体系,一按政府、专家、社会群众、其它等纵向宏观排查渠道的构建,二按企业领导、部门、车间、班组、岗位等横向微观排查渠道的构建,这样就解决了隐患排查系统问题;另外还要从治理管控上构建隐患治理系统,主要由“自查自纠、计划整改、停产整顿、挂牌督办、验收注销”等多种形式构建企业隐患治理系统。这样就构成了企业新常态化“纵横排查隐患渠道和多种治理隐患形式”的事故隐患管理体系。

2、规范推进新常态化隐患管理工作

企业新常态化隐患管理工作,必须从规范推进入手,重点抓好四个环节的管控:一是,规范开展“日常定期、专项综合、季节假日、一般重点”等方式排查事故隐患;二是,规范治理“方案论证、资金落实、限期整改、验收评估、登记销号”等工作流程;三是,规范隐患治理“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等五定工作管控;四是,规范排查治理隐患要层层“上报、登记、备案、建档”,凡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建立专门档案;只有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治理、上报、复查、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并做好隐患办理、移交、审核、督办等工作,才能有效地规范推进新常态化的排查治理隐患管理工作。

3、落实新常态化隐患排查工作频次

企业日常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应按照《总局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2012】103号文件》参照执行,其隐患排查工作频次,应按企业新常态化的实际工作要求,规范落实企业内部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投入、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建设项目“三同时”、设施设备管理等项排查(评审)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教育培训、职业健康、应急管理项排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现场管理项排查,部门每月、车间每半月、班组每周不少于1次,对操作工自查间隔不大于2h(涉及危化企业“二重点一重大”的自查不大于1h),车间对面上巡检每天至少2次,车间对岗位检查每周至少一次;部门对岗位检查每月至少一次;企业季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每季至少一次;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专项综合检查每季至少一次。

4、把握新常态化隐患治理工作要求

企业新常态化隐患治理工作,要坚持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消除的要立即消除,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应立即上报按计划整改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应实行周期停产整顿、挂牌督办整改的原则要求抓好隐患治理工作。其事故隐患治理工作一般分为现场立即消除的隐患、限期整改的一般隐患和列入整治的重大隐患。现场消除的隐患,是指整改难度小,发现后可立即现场排除的隐患。限期整改的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不需要停产停业,但需要一定资金和时间才可整改排除的隐患。列入整治的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周期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同时强调企业在隐患治理工作中,应建立自查、自改、自报的工作机制,切实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隐患排查等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分解落实到岗、到位、到人,这样才能把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

(王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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