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隐患比约谈事故意义更深远
2015-07-02 09:06:18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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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6月30日《四川日报》报道,6月29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事故发生地达州市达川区委负责人。令人意外的是,并没有发生事故的宣汉县委负责人当天也被约谈。他们被告知,作为同一市的下属县,当地煤矿被省暗访督查组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和隐患。笔者感到,四川省政府约谈存在严重问题和隐患的属地党委政府负责人,无疑是扼住了防范事故的“七寸”,防事故关键是除隐患,消除了隐患就是消灭了事故,其效果比约谈事故更直接、更明显,意义更深远。 把隐患当事故对待,是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出的更高、更严要求,是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的集中体现。但是,近期发生的事故表明,不少地区党委政府尤其是党政一把手,依然没有摆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依然是说的多、做的少,指示多、决策少,重“事后”,轻“事前”。排查隐患怕费功夫,整改隐患怕花力气,打非治违不到位,专项整治走过场,生怕监管执法严了而影响经济发展,致使隐患长期存在,事故多发频发。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之训诫。可是,在“哭声”面前,一些领导表现的很积极、很主动。殊不知,对事故处置无论多迅速、多果断,措施多有力、多到位,如此的的表现和重视,毕竟是被动的、无奈的,代价也是巨大的。安全生产应该“骂声”在前,恰到好处的“骂声”,必将减少无数次的“哭声”。约谈事故,是为了“亡羊补牢”,杜绝今后,这种“骂声”是带泪的、悲痛的、心酸的,骂的再凶再狠也挽回不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约谈隐患,重在“预防为主”,避免事故发生,这种“骂声”是严肃的、诚恳的,即使言语重一点,只要能促使隐患得到迅速整改,其结果必然是旨大欢喜。 从隐患到事故仅一步之遥,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隐患无论大小,其“威力”都是不可预见的,对单位或地区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与其整日提心吊胆还不如迅速排除险情。即便“排弹”的过程是复杂的、艰巨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是可观的,但与“事后”所付出的代价相比较,肯定是值得的。这个“安全帐”一算自明。因此,把约谈存在严重问题和隐患的属地党委政府负责人包括企业负责人,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事故将会大幅度下降,实现“零死亡”目标指日可待。 (张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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