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鞋厂又倒塌,怎能不让人疑虑重重?
2015-07-07 09:09:02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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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在线温岭7月5日讯 2015年7月4日下午16时08分,温岭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温岭市大溪镇佛陇村的温岭市捷宇鞋材有限公司发生房屋倒塌事故。面对事故,笔者无语。在悲痛之时不禁又想起了去年1月14日下午发生在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台州大东鞋厂,造成16人死亡的火灾事故。 “1.14”重大火灾事故认定系电器线路故障引起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间接原因是监管不力、放纵违章造成的。不知“7.4”房屋倒塌事故是甚原因,但愿是“天灾”而不是“人祸”。记得2014年温岭鞋厂“1.14”重大火灾事故,包括温岭市市长在内的15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鞋厂法人代表及股东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教训之深,令人警醒。事故调查组建议温岭市吸取事故教训,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开展安全隐患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构筑安全监管网络,落实事故防控措施,以防范类似事故再发生。可是,时隔一年多,在同一个地区、同一个行业一鞋厂又发生房屋倒塌事故,怎能不让人疑虑重重? 或许有人会说,“1.14”和“7.4”事故又不是同一类别的事故,二者扯得上吗?众所周知,吸取事故教训重在举一反三,不得不再问,温岭鞋厂“1.14”重大火灾事故后,温岭市制鞋行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了没有?查了多少家企业?查出了哪些问题和隐患?问题和隐患整改了没有?政府组织督查了没有?再说,有的时候、有的工作别以为做了,就做好了、做到位了。当然,我们绝不怀疑“大检查”过后所通报的各种数据,关键是面对这一串串数据,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安全问题上是否真的如释负重、心安理得?其实,最根本的是要看有没有切实做到真重视、真检查、真整改。 毋庸置疑,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家底”都“心知肚明”,关键是要看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到位、责任体系是否完善、监管执法是否有力、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着力推进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和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根本目的是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条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然而,在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将隐患排查的数据线“一连了之”,总觉得只要“连上了”工作就到位了、就安全了,无视隐患的存在,致使事故多发频发;不少达标企业满足于“三级达标”,始终原地踏步,不愿意持续改进,总觉得“证书”在手安全无忧。这种漠视安全、自知欺人的做法无异于“掩耳盗铃”,是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最终只能是害己又害人,切不可掉以轻心。 (张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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