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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监局:个人不能从事甲醇液体燃料配制

2015-07-08 08:56:47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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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京7月6日电 (姚媛)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南京市场上有一种新型环保油在售卖,其75%以上的原料是甲醇,而甲醇属于易燃易爆的甲类物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记者从江苏省安监部门了解到,从事甲醇液体燃料配制与经营的许可对象只能是企业,个人行为是被禁止的。有关部门提醒,不要听信在家中生产这种环保油借以牟利的说辞。

据报道披露,这家生产“环保油”、“生物醇油”的公司总部设在长沙,自称拥有“颠覆性新能源”的“国家专利成熟技术”,生产餐饮行业专用燃料,在南京和西安都有分公司。销售人员称,这是环保型生物燃料,1公斤成本只有1.8—2元,而售价在3.6元左右。“现在最低合作形式是交18800元买技术,再交纳6800元购灌装设备,1天能人工生产3-5吨。如有一定的客户,最好购一套3.98万元的自动化生产线,一天生产30吨。”销售人员如是说。然而,有人购买后傻眼了,“主要原料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个人不能在家搞,运输要特种车辆,市区一些路段还限行。”

南京市消防局相关人士说,所谓“环保油”配方表里,75%以上的原料是甲醇,而甲醇属于非常危险的甲类物品。该人士表示,甲醇不能附设在民用建筑内经营、存放和使用,企业存放也要放在安全地带,用专用容器,需通风管理;如果放置在社区和家中则不符合规定需要移除,消防部门将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并要求立即整改。

江苏省安监局监管三处副处长李晓燕也表示,“私人搞甲醇液体燃料配制与经营是被禁止的。一般来说,许可对象允许是企业。”企业首先应注册公司拿到营业执照,然后看申请的生产产品是否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如果生产的产品在目录中,建设企业时,安监部门对此进行设计、施工、投入使用三方面审查;待企业建成后,企业还需到安监部门申请安监许可证,生产者与管理者还要参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培训,获得相关资质。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规定,南京企业设厂必须在位于六合区的南京化工园内。

记者从南京市六合区工商局获悉,南京化工园目前没有核定经营范围为“环保油”、“生物醇油”的企业。据该局相关人士介绍,经营范围核定为“燃料油”的企业共有10家,而燃料油的经营准入没有前置许可,工商部门的监管目前实行抽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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