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 正文

泉州市强化措施防范粉尘爆炸

2015-08-03 08:46:03  来源:泉州市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日前,泉州市出台三举措,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工作部署,力求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大检查行动。按照该市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严格对照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逐家排查,确保大检查全覆盖。同时,对前阶段排查整治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跟踪复查,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加大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突出检查规模较大的、涉及铝镁粉尘和粮食加工类的、人员密集的、管理条件差的,严禁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渲染气氛,及时执法跟进,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未按期整改到位或整改无望的,坚决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取缔。

二是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把《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中,加强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积极组织各地、各有关企业学习省政府安办组织编制的《粉尘防爆基础知识》PPT课件,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是不断强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结合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尤其要突出粉尘的清扫和收集管理制度、防火防潮制度、涉爆现场管理制度、粉尘监测制度等,并督促企业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从根本上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泉州市安监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