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开展粉尘作业场所防尘防爆检查
2015-08-07 08:50:36 来源:华安县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日前,华安县政府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专项检查活动。此次检查将从法规标准、安全责任、使用管理、现场防控、人员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全面排查辖区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并依法依规、从严治理。 检查主要内容为粉尘作业场所和粉尘使用场所两大类。粉尘作业场所检查内容包括:查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除尘系统是否按防爆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和使用;是否建立粉尘清扫清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清理除积尘;是否对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粉尘使用场所检查内容包括:各类娱乐性活动、赛事活动中是否还有使用彩色粉尘的情况;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存在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要求等方面。(华安县安监局黄锦云)
|
相关阅读:
- [ 08-06]华安县安监局荣获漳州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 [ 07-14]华安县安监局开展安全服务进企业系列活动
- [ 05-05]华安县安监局组织开展五四青年节登山健身活动
- [ 02-13]华安县安监局到挂钩村走访并慰问困难户
- [ 08-27]华安县安监局安全服务实现“面对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