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专项检查
2015-08-11 08:50:27 来源:泉州市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日前,泉州市将于近期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安全专项大检查。检查要求:一要摸清底数。建立相关罐区数据台账,夯实基础工作;二要全面排查。要覆盖到每一个危化品储罐区,县级政府督促检查要全覆盖,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三要突出重点。对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罐区,周边有学校、医院、养老院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罐区要重点检查;四要强化主体。要推动有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查和整改,强化危险化学品罐区自动化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危险化学品罐区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罐区安全运行。(泉州市安监局) |
相关阅读:
- [ 01-16]泉州市安监局出新招服务企业
- [ 12-11]泉州市安监局打造“智慧安监”信息化平台
- [ 12-01]泉州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
- [ 11-26]泉州市安监局四个“注重”创新隐患排查机制
- [ 11-24]泉州市安监局突出“四个重点”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