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2015全国质量月> 消费指南 > 正文

生鲜牛奶未必鲜 “鲜奶吧”奶价比进口牛奶还贵

2015-08-20 21:45:26  来源:消费指南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国家食药监总局提醒:

散装生鲜奶灭菌不彻底不建议直接饮用

记者了解到,国家食药监总局于7月6日、7月10日接连发布《解读“生鲜奶”》、《食品安全风险解析:解读“生鲜奶”》两篇关于生鲜牛奶的公告,解读指出“生鲜奶在营养成分和人体健康功能等方面与预包装的纯奶并无差别”,但是由于灭菌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不建议市民直接饮用。

公告中提到,目前市场上有少量生牛奶以散装形式出售,市民购买后一般是进行煮沸处理,然后直接饮用。其特点在于,由于未经过均质工艺处理,这种散装销售的生鲜奶中含有的乳脂肪球较大,煮沸后会发生聚集上浮,从而给市民带来“粘稠”、“风味浓郁”的感官印象。

然而,为什么“风味浓郁”的生牛奶却不建议直接饮用呢?国家食药监局解读指出,由于纯牛奶中营养丰富,极易受到动物体以及挤奶环境中微生物的污染,受到环境中的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假单胞菌、真菌等,以及源于动物体的布鲁氏杆菌、结核杆菌等人畜共患致病菌等微生物感染。

不同于这些散装生鲜奶,盒装、袋装的纯牛奶一般要经过冷却、原料奶检验、除杂、标准化、均质、杀菌(巴氏杀菌或超高温灭菌)等多个制作工艺,安全得以保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