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安监局正式承接职业卫生监管职能
2015-08-24 08:55:37 来源:南安市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8月21日,南安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宣布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工作,该市安监局开始正式承接相关监管职能。 为确保监管职能承接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顺利开始,南安市安监局已增设职业卫生安全科,核增职业安全健康监管5个编制。今后以下工作职能将由南安市安监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 下一步,该市安监局将结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提升工作,加强联合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好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南安市安监局林华东)
|
相关阅读:
- [ 03-26]南安市安监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回访
- [ 03-19]南安市安监局“四个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服务企业
- [ 12-10]南安市安监局四项措施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 11-26]南安市安监局五项措施推进工贸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 11-25]南安市安监局五项措施推进工贸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