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工作
2015-08-28 08:47:18 来源:同安区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8月24日,厦门市同安区召集区政府办、安监局、编办、卫计局、人社局、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及卫生计生监督所等单位,就同安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与交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明确,将同安区卫计局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督查检查、就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职责划入同安区安监局。为尽快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与交接工作,会议要求,同安区卫计局与同安区安监局应抓紧各项工作的交接,并于8月25日完成交接工作。针对人员划转,会议同意,从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划转2名人员编制至厦门市同安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为保障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交接后工作顺利开展,同安区卫计局应于工作交接后继续提供业务上的支持和配合。 (同安区安监局)
|
相关阅读:
- [ 06-03]厦门市同安区安监局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会议精神
- [ 09-16]厦门市同安区安监局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宣传安全生产工作
- [ 09-15]同安区安监局召开危险化学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
- [ 07-10]同安区安监局构建“四位一体”安全生产宣教机制
- [ 04-09]厦门市同安区安监局“四个一”开展贯彻八项规定专题教育活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