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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安监局深化改革安全行政审批制度

2015-09-16 09:16:42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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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要求,近段时间来,福建省泉州市安监局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其具体举措:取消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事项;取消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事项,非煤矿山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取消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事项;取消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备案事项;取消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运行备案事项;取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备案事项;下放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事项;下放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除省属的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外,全部下放各县(市、区、管委会)安监局。

此外,泉州市安监局还对申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材料进一步精减: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中不需要提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缴纳并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证明材料、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变更为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时,无需提供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材料。

(张春 赖尾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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