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魏阳妍)谎称自己认识福州中院院长,可以帮助毒贩给予轻判,并向他人索要40万元疏通费。近日,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 今年50多岁的林某是长乐人,在泉州经营一家服饰公司,2003年曾因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14年8月下旬,被害人谢某在与林某聊天时称,其表弟郑某因贩毒将在福州中院审判,林某听后向谢某谎称其认识福州中院院长,可以为其疏通关系争取轻判。 谢某信以为真,便将此事告知郑某的父亲。后林某以其需要钱疏通关系为由,向谢某及郑某的父亲等人索要40万元。2014年9月,谢某等人将40万元钱汇至林某指定的银行卡内。 谢某等人多次询问事情进展情况,林某被迫无奈承认自己根本不认识福州市中院院长,40万元已被其挪作他用。 事情败露后,经过谢某等人多次追讨,林某陆续归还谢某等人共计20.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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