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 正文

福建煤监局强调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政纪律要求

2015-09-23 09:08:22  来源:福建煤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正“四风”的成果,9月18日,福建煤监局印发《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闽煤安监纪检〔2015〕1号),在2015年中秋、国庆佳节来临前夕,重申、强调相关廉政纪律要求。

要求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将廉政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查摆在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即要亲自部署、督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又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约束。强化纪律审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局纪检组、监察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问责。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