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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知心法官”黄志丽获评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

2015-10-14 09:08:59 林晓萍 彭满荣 来源:闽南日报  责任编辑:林燕婷   我来说两句

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13日下午在京召开。座谈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授予62名同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芗城区法院黄志丽法官荣列其中,成为全国法院系统在该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中唯一的法官先进代表。

黄志丽,现任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3年,黄志丽坚持“因案施策”,严格依法秉公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34件。经办的案件40%七天内审结,调解撤诉率达93%,服判息诉率99%以上。此外,黄志丽还在群众家门口创设了“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坚持每周两次进社区、下农村,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工作室成立以来,共为群众答疑解难474次,进社区、企业、居民家中提供法律服务134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9件次,巡回办结案件94件,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505件,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林晓萍 彭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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