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崇德向善 诚信福建> 八闽“信”风> 南平 > 正文

老赖装病不赔钱 法官上门强制执行

2015-11-09 08:34:47 罗立军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讯 (罗立军) 连城人谢某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被执行人。依照连城法院判决,谢某应赔偿受害人陈某各项损失5648.26元。判决生效后,谢某一直未履行赔偿责任,陈某于今年5月提出执行申请。几个月来,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谢某,但其以患病为由拒不到庭。

日前,执行法官来到谢某家中。谢某说,自己前几年外出做生意赔了本,家里没有钱,现在腰又有病,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然而,执行法官发现其家中竟有一部刚买不久的摩托车。在见证执行的村干部也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执行人员决定扣押这辆摩托车。见执行人员动了真格,谢某顾不上“腰疼”,扯开被子跳下床,想要阻拦。执行人员当即出具一张扣押清单递给谢某。此时,谢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提出协商要求,并立即筹款履行赔偿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