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 正文

辽宁:安全工作连续3年不达标将对领导追责

2015-11-12 08:58:01  来源:辽宁日报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辽宁省政府日前正式出台《辽宁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连续3年考核不达标或因安全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市、县区,负主要和重要领导责任者,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追究责任。

《办法》明确,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象涵盖省(中)直机关,各市、县区党委政府。省(中)直机关主要考核内容为机关内部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制度,防火、防盗、防爆,用电、交通安全及生产安全、国家安全和保密安全行业领域监管工作情况。

各市、县区主要考核内容为生产安全、国家安全、保密安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与机构保障、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与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与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职业培训,及国家安全和保密防控等工作指标。

《办法》规定,省(中)直机关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一、二、三等,各市、县区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分为先进、达标和不达标三个档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均设置生产安全、国家安全和保密安全否决项,机关内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保密案件的,年度等次评定为最末等;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市、县区,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起(含2起)以上的市,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起以上的县区年度考核为不达标单位。

(朱忠鹤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