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五项举措加强岁末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
2015-12-11 08:44:58 来源:泰宁县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泰宁县在积极落实烟花爆竹监管职能划转工作的同时,多措并举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不让监管盲区出现。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实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统一采购,集中配送,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范经营,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严格监管的模式。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禁向无证经营者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向烟花爆竹零售商店超量送货,严禁违规销售A级产品和礼花弹等。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准超量存货,不准销售“三无”产品。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从现在起至春节期间,由县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冬季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烟花爆竹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进行全方位安全监管,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组织力量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是否存在超量储存和无序堆放、备售产品与许可证上核定的产品种类和数量是否相符、是否在零售场所私设烟花爆竹小仓库,是否存在零售A级产品等其它违法行为等。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购买、燃放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到正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选择标志标识规范,产品外观整洁,外包装完好的烟花爆竹,并按要求正确燃放,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五是做好举报查处工作。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A级产品、经营“三无”产品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进行收集,汇总,分析,组织力量认真进行查处,对无证非法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及窝点,一经查实,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泰宁县安监局 叶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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