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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破获首例网络假冒专利案 毕业生不知已犯法

2015-12-16 10:40:28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互联网犯罪取证难 此案属全国首例

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民警小林介绍,该案已上报公安部,公安部称这起网络假冒专利案告破,在全国尚属首例。

之所以是全国首例,经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林阿明说,假冒专利本来就成案率低,判例少,如果当事人是过失,还不构成犯罪;另外,由于是互联网案件,用传统的侦查方式很难取证,“互联网犯罪,嫌疑人身份、位置模糊,其天猫、淘宝账户的真实情况也需要甄别,而且网络广告更换周期短,很难固定证据”。

此次侦查中,民警最先查到熊某总公司地址在北京,可是经向北京工商、税务、银行部门核实,该公司就是一个空壳的“皮包公司”,该公司无业务往来,注册人也不在北京。事后,民警通过进一步核查及实际购物,才确认熊某人在济南经营。

知道了他在哪里,还不能马上给他定性,犯假冒专利罪,要嫌疑人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目在10万元以上,或者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我们也无法追究其刑责”。小林说,经多方取证,并联系浙江淘宝,掌握了熊某假冒专利号的销售量,大大超过20万元的量刑标准。

(海都记者 陈青松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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