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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修厂揽生意伪造事故骗保 10人团伙一审获刑

2015-12-24 15:52:08 许小程 黄祖祥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10人诈骗团伙均一审获刑

卢某把身边有驾照的亲戚朋友都利用上了,赖某、朱某启、陈某,都是卢某叫过来提供驾驶证或者开车的,也构成犯罪。

陈某是卢某的妹夫,在某国企上班,收入不菲。2012年10月27日,卢某和维修厂厂长林某经过策划,在厦门海沧故意制造了一起追尾事件,卢某让陈某提供驾驶证,称该事故是他驾车造成的。在黄某的帮助下,该事故共获得保险金62000元左右,而陈某并未从中得到任何好处。赖某则在2013年5月份,被卢某要求向警方承认一起事故为其驾车造成,获得1000元好处费。

很多车主没想到,他们把车开到卢某的修车厂维修,竟成了卢某的作案工具。2013年3月份,车主张先生因发动机故障把汽车开到卢某处维修,对方说要几天,要求张先生把车留下。随后,卢某将该车驾驶到厦门,再让朱某启驾驶另一辆轿车撞过去,骗取保险金额45290元。据张先生介绍,这起事故他从头到尾都不知道。

2014年,保监会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卢某修车厂存在骗保行为,立即向警方报案,晋江警方经过侦查,先后抓获卢某等10人。

晋江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卢某、黄某、林某、刘某等人单独或结伙以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物损失,骗取保险金,其行为已经构成保险诈骗罪。卢某、黄某、陈某、朱某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卢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林某、张某、陈某、赖某等8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九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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