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 正文

个人海上遇险时自救、求救和互救常识

2015-12-29 08:54:56  来源:湖北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人员在海上遇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是遇险人员间要相互鼓励,树立求生的信心,在使用救生设备,如救生艇、筏时要注意听从指挥,保持秩序,特别要强调的是树立一定能活着回去的信心至关重要。

二是要通过一切可能的手段,将自己遇险的具体情况(时间、地点、遇险性质、所需帮助等)和报警求救信号发送出去,一般可通过甚高频电话(VHF)、DSC、GMDSS卫星通信系统、应急示位标、单边带等船用救生设备,在条件允许时,也可直接用手机拨打水上遇险报警电话:城市区号“+12395”求救。

三是要尽快穿好救生衣,在条件允许时要尽快放下救生筏和艇,并且在落水前要保证吃饱、穿暖,使自己有一个充足的体力,同时要尽量不落入水中,特别是在水温较低时,要尽量待在船上或是救生艇筏上等待救助,不要贸然跳水。

四是一旦落入水中,一定要保持情绪稳定,不能慌张,尽量减少在水中的活动,特别是水温低时尽量不要游泳,最大可能地保持体力,延长在水中的待救时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