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2月31日讯(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刘虹艳)年关将至,不少不法分子假借做生意,以高额利润做诱饵行骗,市民朋友们,在遇到陌生人类似承诺的时候,切记不要轻信,更不可轻易将钱拿给陌生人,以防上当受骗。 以往的换钱骗局中,不法分子常以整钱兑换零钱为由,趁机用假币坑人。随着人们对此类骗局警惕性的提高,不法分子开始翻新手段对这类骗局进行“升级”,既不用整钱换零也不使用假币,而是在用零钱换整钱的时候,以各种理由趁机抽走部分整钱。 昨天上午,鲤城常泰派出所通报了一起“升级版”的换钱骗局。犯罪嫌疑人陈某专挑汽车4S店下手,通过用五十元钞换百元钞的方式,成功作案三次。 28日下午2点左右,陈某雇老乡颜某开车到鲤城区南环路一汽车4S店。 “小姐,这些钱帮忙换成100元的”,陈某拿出140张面值五十元的现金给收银员。对方拿出70张面值100元的现金换给他。陈某拿钱时假装在打电话。 “你听错了吧,我不是想换钱”,陈某说,女收银员把收回去的一捆50元现金退还给他。担心被识破,陈某趁她不注意,偷偷从那捆7000元现金纸币中抽走一小叠,偷完钱后就立刻跑掉,一共偷走2700元。 经办民警李晖霖介绍,前天中午,该所民警在一酒店抓获涉嫌盗窃的嫌疑人陈某,现场查获1捆面值50元现钞(共140张)和1张银行卡。 据陈某交代,盗窃前,他以每天200元的价格雇老乡颜某从湖南开车载他到福建,根据地图寻找汽车4S店下手。27日下午,他先后两次通过同样手段,到厦门海沧区和同安区的汽车4S店作案,分别偷走了1900元和2700元。“我本身做微商,收入不稳定,就想用换钱的方式去偷钱。” 经了解,陈某,31岁,湖南茶陵人,2010年因涉嫌盗窃罪被浙江省台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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