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春波 李碧英 蒋丰华) 无意中收到假币,有些人选择悄悄把“钱”花出去,而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1月3日,一名女子拿着假币去吃早点被店主发现报警,该名女子被福建上杭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当日上午,在上杭县蛟洋镇丘坊村一家小吃店里,一中年女子吃了早餐后,掏出一张百元大钞付款。店主丘某一接过钱,感觉不对,觉得那张大钞系假币,便报了警。很快,蛟洋派出所民警赶到,将该女子控制。经讯问,女子交代自己姓杨,连城人,做了点小生意。不久前无意中收到一张百元假钞,心里郁闷的她决定把这个损失转嫁给别人,那天,是丘坊村圩天,她来到丘坊村,在小吃店吃早餐时,想到身上的假币,便想趁着热闹,悄悄把“钱”花出去,没想到还是被发现。目前,杨某因非法持有假币被行政拘留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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