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手段 1、肖某诱使罗先生用自己的身份证租车,随后车被交给肖某; 2、肖某找来担保人,将车抵押给车行后,拿着30多万元跑路了。
制图/张平原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邬秀君曾嫣艳)昨日,车主林先生向本报求助,自称车被人租借3天,却20天不见车,想取车得付给某车行3万元维修费。记者顺藤摸瓜,却牵出“连环局”,租车者罗先生自称也是受害人。 “我的车是去年12月20日租给他的,当时合同上写下租期为3天,但至今都没看到车。”林先生说,已经过去20天了,车还不知能不能要回来。 林先生说,租赁合同是在厦禾路上的一家火锅店签的。租车者罗先生身穿这家火锅店的制服,自称是这家店的店长,还提供了身份证,“就因为他自称是火锅店的店长,我才敢将车子租给他,签合同时他老婆也在场。” 双方约定,车子的租金为每日120元,3天后还车。除了交付押金1000元,罗先生还一次性交付3天租金360元。一直到2015年12月31日,押金已抵用完了,对方还是没有提还车一事。 今年1月5日,林先生再次找到罗先生。“他说7日一定还车,并立下字据。”谁知7日当天,林先生却扑空了,罗先生解释车被朋友拿去修车厂修理了,需要林先生出修车费3万元。 至今,林先生还是没能要回车。他气愤地说,同时找上门的还有其他“讨车”人,而罗某却一点解释都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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