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人 不是不还车,我也是受害者 记者找到罗先生时,他自称也是受害者。罗先生说,当初他与朋友肖某合作租车,肖某把车押给车行,人却玩失踪。二人一共租了六辆车。“车行说六辆车的维修费是16万元,我怎么承受得了?” 罗先生说,不久前,肖某找到他,说有一部电视剧在龙岩和连城开拍,他和剧组签了协议,要用车来干活。 肖某说,剧组每日每车付500元,而市场上一辆车租金平均150元,单赚差价就有350元。看肖某说得信誓旦旦,罗某还特意去了趟连城,到剧组“探班”后,他更深信不疑。 肖某说身份证被押在了剧组,所以罗先生用自己的身份证去租车。拿着肖某给的8500元,罗先生租了六辆车。罗先生说,其中最贵的一辆车是价值18万元的雪佛兰,最便宜的就是林先生的二手车,价值4.4万元。罗先生将六辆车如数交给肖某。 今年1月4日,由于被车主们催着还车,罗先生便找肖某要车,肖某一口答应,但当天夜里10点多,肖某电话显示关机,之后就再也找不到人。罗先生解释,辗转得知六辆车都被肖某押给车行,对方拿着钱消失了。 罗先生自觉无辜,向警方报案。他说,除了他还有4个人同样帮肖某租了很多车,车都被抵押在了修车厂或车行。罗先生说,单他知道的那家车行,就押有10辆车。 修车行 肖某签了维修合同,借30多万后消失 罗先生所说的车行是厦门鑫捷泰汽车一站式服务站。据车行老板林先生说,肖某当时向他借了30多万元,并将车送修,维修费和借款分摊在每部车的维修合同中。肖某和林先生签了维修合同,之后拿了30多万元便消失了。据罗先生说,当时肖某也是通过一个中间人的担保,车行老板才愿意以维修合同的形式来借给他钱的。 此事究竟还有啥蹊跷?本报将继续追踪。 【律师说法】 建议车主报警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分析说,罗先生签署的租车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罗先生必须要将车归还车主。而肖某与车行签订维修合同,如果维修行为是真实的,那么,车行有权要求送修人支付维修费,否则可以行使对车子的留置权。郑律师建议,在找不到肖某的情况下,车主不仅要联名报警,还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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