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严厉打击“五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2016-01-12 08:44:08 来源:永定区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政府下发《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全面整治全区烟花爆竹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五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该区逐步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安监、公安、交通、质监、工商、铁办、供销社在各乡镇政府配合下,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对“五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一是批发企业向无证经营户配送烟花爆竹、从无证非法生产厂家购入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二是烟花爆竹经营户从无证批发者购入烟花爆竹产品、经营违禁烟花爆竹、销售“三无”和伪劣质次产品的行为;三是无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四是非法运输、贩卖、流动销售的行为;五是携带烟花爆竹乘座营运车辆、私人车辆运输大量烟花爆竹的行为。(林矩鸿)
|
相关阅读:
- [ 01-11]龙岩市永定区召开第一季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暨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
- [ 01-08]龙岩市永定区“三到位”迅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 [ 01-07]龙岩市永定区”三措并举”推行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
- [ 01-07]龙岩市永定区1320万元奖励整顿关闭小煤矿
- [ 01-06]龙岩市永定区创新“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