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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公布全省首例强制执行"老赖""唯一住房"

2016-01-15 11:17:08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文 陶小莫/漫画)“老赖”“唯一住房”,也能强制执行;被告住别墅不还钱,法院强制卖房还债;老板欠薪被拘,乖乖支付工资……

昨日,厦门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整治“老赖”的成果。据介绍,2015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将22121名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同时对其限制高消费,有487名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的威力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另外,全年共查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72.3亿元。

此外,中院还发布了2015年度厦门法院六大典型执行案例,为当事人向“老赖”讨钱“支招”。

典型案例1

“老赖”“唯一住房”也能强制执行

“老赖”“唯一住房”,也能强制执行。昨日,厦门中院发布了全省首例裁决执行“唯一住房”案。

这起案件起因是债务纠纷,此前,债主王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老赖”陈某名下的财产,执行标的为265万元。

在执行中,湖里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陈某名下一套房产。经查,这套住房面积达145平方米,评估价值约450万元。“这是我的唯一一套住房,你们不能拍卖!”在评估拍卖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以“唯一房产”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这一执行异议,经湖里法院裁定后,当事人不服裁定,又向厦门中院申请复议。

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一套住房超过居住标准,应当予以强制执行。

之后,法院启动拍卖程序,并在三次拍卖流拍的情况下,将该房产以最后一次流拍价抵债给债主王先生,抵债后的差额款157万余元转至法院账户。

近日,经各债权人同意,法院从差额款中预留20万元作为保障被执行人陈某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款项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法官点评

超过居住标准,应当强制执行

中院法官说,强制执行陈某的唯一房产,此举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又保障了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条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法官还说,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住房执行难,是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点,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本案当中,厦门市中级法院根据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全省首次裁决认定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一套住房只要超过居住标准,市场价值扣除其债务后,足以保障被执行人以及其家属基本居住生活,即应当予以强制执行。这一裁定,对全市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住房案件的执行具有明确的指导价值。

典型案例2

住别墅不还钱 法院卖房还债

欠债不还,还要住豪宅。近日,“老赖”陈某名下位于思明区的一栋别墅房产被法院变卖,最终成交价为1450万元,所得款项用于还债。

经查,债主林先生此前借钱给林某智和陈某夫妻二人,因对方未能还款,导致闹上法院。与此同时,厦门一家银行也将林某智和陈某告上法庭,状告他们夫妻拒不归还借款,要求法院判决还钱。

思明区法院受理这两起借款合同纠纷后,判决要求被告还款。但判决之后,被告仍不还钱,为此,银行和债主林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银行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合计为799万多元,支付林先生借款本息265万元。

由于陈某名下有栋坐落于仙岳路一别墅小区的房产,因此,这两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银行和债主都向法院要求依法拍卖陈某名下的别墅用于偿债。

经查,这栋三层别墅价值不菲,建筑面积为448.38平方米,明显超出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所需。因此,思明法院多次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腾空该房产交付法院拍卖。但是,被执行人林某智一直拒不腾空搬离房产交由法院处置,也未能清偿所欠债务。

于是,思明法院认为林某智故意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恶劣,涉嫌构成犯罪,故发函移送公安机关,建议立案侦查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随后,法院还作出了拘留决定书,决定对被执行人林某智拘留十五日,并对林某智依法实施了拘留。

被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林某智立即同意配合执行,并联系妻子陈某等人将别墅腾空交付法院。

法官点评

处置“老赖”豪宅,法院有法可依

法官说,对被执行人名下唯一房产尤其是抵押房产依法处置变价也有法律的依据。本案当中,法院通过采取司法拘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从而促使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权威配合执行,可以作为实践中处理此类案件的有效途径。

典型案例3

老板欠薪被拘乖乖支付工资

小窦等20名工人在厦门一家保洁服务公司工作期间,被拖欠劳动报酬73000多元。工人们告上法庭后,法院判决要求保洁公司支付劳动报酬,但是,判决之后,保洁公司仍然拒不支付。

为此,去年年底,工人们向海沧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之后,海沧区法院执行法官依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厦门市一家高档酒店的客房里找到保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老板。

经调查,孙老板承认欠薪的保洁公司由其夫妇共同经营,夫妻二人均为实际经营者,孙老板是唯一股东。另外,孙老板还承认自己挪用公司银行账户的存款,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于是,海沧区法院当场就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为由,决定对孙老板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期间,孙老板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他提供了自己开办的另一家保洁公司作担保,还同意将公司的部分到期债权指定支付到法院账户,用于偿还20名工人的劳务报酬。另外,孙老板的妻子也主动筹集3万元用于偿还,案件很快顺利执结。

法官点评

恶意欠薪,应当严惩

法官分析说,企业经营者恶意逃避债务的表现形式多为个人无偿接受公司财产、恶意转移财产、公账进私户、借壳躲债等。对于恶意逃避债务的经营者,法院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应给予严惩。本案的处理,对于依法打击企业经营者利用不法手段恶意欠薪、躲避债务等行为,具有教育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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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2121名“老赖”上榜

导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中院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厦门市两级法院依法将22121名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同时对其限制高消费。

据中院介绍,2015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709件,同比增加4099件;执结15406件,执行到位标的15.42亿元。

针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申请人又属于特别困难群体的,厦门两级法院启动救助机制,以解申请人的燃眉之急。2015年,厦门两级法院共为283件执行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金645.97万元,救助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3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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