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新罗区政法委牵头人社、住建、公检法和龙州、龙雁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约谈了辖区有欠薪行为或隐患的10多家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面对面宣传“恶意欠薪入刑”等法律法规,并逐家要求签订了工资发放维稳承诺书,着力防范化解劳资纠纷。 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行政、司法领域的多个部门,为形成打击合力,有效解决农民工“讨薪难”,近期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出台依法处置因欠薪等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各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和处置工作。这意味着我市欠薪犯罪将受到更严厉的打击。 建立责任追溯制度 防止部门推诿塞责 对于农民工因讨薪无门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我市明确: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及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铁办、电业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违法犯罪的处置责任主体。同时明确了市信访局、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交警)、检察院、法院等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例如: 市信访局要及时收集整理欠薪信访事件违法犯罪信息数据,第一时间报告相关行政部门及司法机关,遏制群体性事件发生;市人社局负责做好欠薪案件调查取证、移送等工作,选派有办案经验的工作人员到市信访局联合接访;市公安局对涉嫌欠薪案件的相关法人及直接责任人依法立案侦查、惩罚犯罪;市检察院派员对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进行专项法律指导,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 同时,我市建立因欠薪等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责任追溯制度,实行恶性群体性事件责任倒查,追溯各职能部门在事件各阶段履职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对地方和部门处置群体性事件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苗头性隐患化解不力、应急处置不到位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或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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