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湖法宣)李某是一个爱逛超市的小偷,他先后15次光顾同一家超市,偷走了53瓶食用油。近日,李某因犯盗窃罪,被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经查,李某偷走的53瓶油,价值共计6900多元。 经查,2015年7月12日至8月2日间,李某就逛了15次超市,每次都去湖里区的同一家超市。而且,他不偷别的,就偷花生油。每一次,李某都是将花生油放进袋里,之后再用挎包遮掩的方式偷走油。他在同一家超市一共盗走53瓶花生油。 超市屡屡失窃,引起老板重视,因此加强监控。最后一次,李某又到该超市作案,要盗走一瓶5升的花生油时被人赃俱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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