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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短斤少两店家一天多付百元 自备秤抓现行

2016-02-02 11:00:15 徐强管澍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液化气短斤少两

实情比被发现的严重

对于液化气短斤少两的事,一名业内人士称,实际情况比已被发现的要严重得多。送气员工资不高,所以萌生捞偏门的想法,将短斤少两得来的气进行倒卖,从中赚取钱财。久而久之,这已成为一种潜规则。“我不是替公司开脱,正常情况下都是送气员的个人行为,多出来的钱进不了公司的账户。”该人士说,作为多年的从业者,他只能提醒店家自备电子秤。

记者查询资料了解到,近年来被曝光的液化气短斤少两事件不在少数。

根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保证所提供的瓶装燃气充装重量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相关标准,设立公平秤,对燃气气瓶内的残液实行计、退、倒残制度,不得短斤少两。违反这一规定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企业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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